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军事职业教育——面向全军官兵的在岗继续教育
我军军事职业教育,特指面向全军官兵包括文职人员有组织的、自主在岗的现代继续教育。之所以讲“特指”,就是充分体现我军特色,是基于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的军事职业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大平台,是军队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实践的补充、延伸、拓展和支撑。它既不同于我军的任职教育,也不同于外军职业军事教育,又不同于地方职业教育。军事职业教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是基于网络在线为主的多样化方式的学习,同时也不排斥书本阅读、离线教学等其他学习方式。军事职业教育属于在岗继续教育范畴,是军事人员在岗位上接受的再教育再培训,既包括非学历继续教育,也包括自考、在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学历继续教育。通俗地讲,军事职业教育就是院校之外的教育、训练之余的学习,就是让官兵以变化适应变化,用更多时间来学习,通过日积月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不断改变自我、超越自我。
军事职业教育(military professional education),是指军事职业的教育,军队军事领域的职业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属于军事教育,区别于军队院校教育。军事职业教育是军队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的拓展补充,是素质教育在军事领域的重要实现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写入中央决议,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加强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5][4]
军事职业教育作为军事人才培养大平台,突出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能力的在岗学习,满足官兵职业发展需求、有组织有计划的自主学习,紧贴部队实际、全员全时全域的泛在学习,顺应“教育+网络”发展趋势、主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的现代学习,对军队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实践具有支撑服务、补充拓展、助推增效作用。[3]
军事职业教育学习主要依托全军统建共用的专门平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军综网服务平台和互联网服务平台。军事职业教育与军队院校教育结合、与部队训练实践融合。[2]
2017年,中央***印发了《军事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军军事职业教育改革正式启动。
(一)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应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进行定期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并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地使用、维护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了解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
(二)职业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应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接触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离岗时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发生分合、解散、破产时,亦应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及周期应按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或调离所禁忌的作业,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者,应按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按规定报告,并安排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培训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培训教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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