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国家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国家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办职业培训机构需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办理税务登记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职业培训资质申请条件:
1、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应配备专职的校长;
5、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
6、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8、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需要的条件:
1、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4、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16—60周岁。
一、培训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16周岁到50周岁之间,参加预备制培训学员年龄可放宽至15周岁,参加困难企业在岗培训的职工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培训分类及时间
职业培训分为技能培训(含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三类。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以下资质:
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
具备招生所必需的基本信息公布平台,方便社会查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培训国家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培训国家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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